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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网消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公布了去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情况,教育乱收费以27637件位居查处价格违法案件首位。 药品医疗分居二三位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06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4760件,查出违法所得33.42亿元,实施经济制裁22.23亿元。其中,退还用户8.31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2.58亿元,罚款1.34亿元。 “突出问题仍是教育乱收费、医药价格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指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高收费,以补课、办特色班名义多收费,扩大代办范围强行收费,突破“三限”规定多收费,“专升本”多收费;医疗服务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多收费,一次性医疗器械多收费,违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列前五位的是: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交通运输价格、电力价格,分别为27637件、24776件、5388件、4887件、2594件,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32.61%、29.23%、6.36%、5.77%、3.06%。 通信运营商服务存在价格欺诈 其它价格违法热点问题有:通信、成品油、电力、交通运输、物业管理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套餐、短信、手机上网等服务存在一定价格欺诈行为。部分社会加油站擅自涨价,成品油批发企业违反配送规定将运杂费转移给用户承担。部分地方和企业不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享受脱硫电价但未开启脱硫装置、改变用电类别提高电价。部分客运站超标准收取客运代理费、节日客票违反规定涨价。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标准或高于协议收取物业管理费,以装修保证金形式变相多收费,超标准收取水电气费、供暖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 今年将加大价格违法查处力度 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严查教育、医药、交通运输、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强对资源类产品价格的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涉农、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继续规范农村建房、殡葬、公用事业等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加大力度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同时,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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