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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前天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而从今年2月1日起,将全面取消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内资旅行社设分支曾受限 广之旅常务副总经理卢建旭向记者介绍说,根据以前的规定,旅行社如果想在国内扩张网络,只能通过非法人分社的方式进行。但非法人分社有三个限制,一是接待人数必须超过10万的国家百强社才有资格申请;二是非法人分社异地设点常常会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阻挠;三是非法人分社在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非法人分社下面不能再下设营业部,在一个城市只有一个营业部,无论规模多大的旅行社都不大可能与当地的旅行社进行竞争。 “但分支机构跟非法人分社就不同了。”卢建旭表示,“旅行社在一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后,该分支机构有法人资格,而且下面还可以开设众多的营业部。但无奈的是,国家旅游局一直没有放开旅行社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限制。” 外资旅行社突破“一地”束缚 在内资旅行社受到影响的同时,也限制了外商独资、外资控股旅行社的发展。按照目前的规定,外资旅行社不仅不能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也不能设立非法人分社,在不能打通国内各个城市之间的地域限制时,外资旅行社只能“蛰伏”在一地挣扎。 这种地方“壁垒”,随着今年全面取消对内资旅行社和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开始将被全部打破。 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