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解读
昨天,人行重庆营管部通报的2006年重庆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06年,我市居民将存款由定期转活期成为一种时尚,2005年底,我市居民的活期储蓄余额为814.074亿元,而到2006年12月末,这一数字变为957.567亿元,猛增143.493亿元,增幅为17.63%。而居民定期存款的增幅则为14.69%。营管部货币结算处处长王江瑜称,居民活期存款增长快于定期存款,主要原因是股市回暖,基金、理财等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使居民更倾向于持有更多活期存款,以便寻找投资机会。
关键词:房地产
外资入渝造楼步伐放缓
在房地产贷款方面,营管部通报,房地产调控在我市初显政策效应,总体上保持平稳。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资金来源上,营管部称,去年下半年来,外资进入重庆房地产的总体规模开始下降。但对具体数额谢绝透露。
买房持币待购又抬头
在市民买房的意愿上,营管部透露,从去年三四季度的问卷调查来看,我市居民买房意愿连续两季下降,其中,选择“持币待购”的市民有所增加。王江瑜称,这说明市民在买房预期上更加谨慎。不过,她表示,这只是问卷调查数据,仅供参考。
关键词:反洗钱
乱借身份证可能遭遇洗钱罪
昨天,人行重庆反洗钱处处长赖跃华称,为配合《反洗钱法》在今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我市银行业与证券等所有金融机构已联手初步建成了一道严密的反洗钱防线。
对于个人参加反洗钱来说,赖跃华称,一是不能将身份证随便借给他人,二是个人银行账户不得外借,必须自己专用;否则,个人就有可能遭遇洗钱罪的麻烦。他介绍,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凡个人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交易达到20万元,或等值1万美元;或账户短期内资金进出频繁,或异常变动,相关银行就要立即将该线索上报,若一旦核实存在洗钱行为,该账户的开户人就将被按洗钱罪论处。
赖跃华称,如果洗钱账户是盗用别人身份证虚开的或借用的,因开户实行的实名制,那账户的真正主人就要替洗钱人背“黑锅”。根据我国新修改的《刑法》,洗钱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记者 刘定云 实习生 谈益宏
关键词:个人购汇
“国际个体户”可开外汇结算账户
外管局称,今年2月1日实施的个人外汇新政还有一个亮点,即允许个人对外贸易者、个体工商户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这意味着,只要个人在工商局、外经贸委办妥相关手续后,个人便可当“国际个体户”,用结算账户直接与老外做生意结算了。结算账户的购汇、结汇,不受个人5万美元年度额度的限制,只要有真实的贸易单据,要多少便可买多少。
营管部外汇管理局通报,去年我市居民因私购买外汇的数量大增,2006年市民累计一共购买了7122万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127%。
关键词: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有了“信用名片”
营管部昨日称,我市已开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以解决融资瓶颈。截至昨天,我市已收集了4575户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报表,通过这个档案获知,大约有11户企业获得了银行10415万元的贷款,其中,民营企业占10户,贷款金额达7315万元。营管部还将牵头组织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评级后,企业获得银行的贷款将更加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