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龙弟海)昨天,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我国将逐步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2007年1月1日起,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预算单位实行该制度,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昨天,有关部门公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据介绍,首批《采购清单》是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中选取的,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家具、电视机、墙体板材等14类产品81家企业856个型号的产品。据悉,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