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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前日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再次对于药品定价“动手术”:市场定价药品的最小零售包装上须标注出厂价、零售价;而对于2400种政府定价品种的定价办法也将作出调整。这两个办法的具体实施方案预计可能将于明年上半年出台。 据透露,上述方案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首肯,目前正在商量操作层面的问题。发改委提议,出厂价和零售价可以打印在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旁,不一定要在包装上印刷;出厂价允许与成交价有差异,但国家可能会制定一个差异幅度,而出厂价可能会被标示成“最高出厂价”。政策出台后,将会有大概3—6个月的过渡期。 发改委同时也正在酝酿对政府定价药品的定价办法进行调整,实行分类定价和按质论价。南方日报 |